美国总统特朗普于上周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宣布,美国将对进口所有品牌或专利药品征收100%的关税。但当时商务部或白宫都没有围绕具体实施细节公布正式文件。潜在的政策冲突使得与美国达成贸易协议的国家陷入困惑。
不过,据央视新闻报道,白宫在次日对特朗普的提前声明给出了进一步的解释,称不适用于已与美国达成(包含药品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例如对欧盟、日本来说,美国将继续遵守15%的关税上限。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英美尚未就药品税率达成一致,因此前者向美国出口药品将面临100%的关税重压。
美方此次征税的法律依据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今年4月,美国商务部援引该条款开始调查药品和药品成分,包括成品药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232调查”是特朗普两个任期内众多关税政策工具的备选之一,涉及具体的商品类别。该条款授权商务部对特定产品进口威胁国家安全立案调查,并规定由总统决定实施关税、配额或其他限制措施。
在第一个任期内,特朗普除了发动“232调查”,还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数千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301调查”的对象通常为特定产业,缺乏官方文件或权威数据支持,因此经常引发被调查国的反制措施。
今年7月,特朗普就在内阁会议上威胁对进口药品征收高额关税,但会给药企大约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来调整,之后他们将面临关税,如果药企必须将药品产品进口到美国,关税将高达200%。
除了针对药品,特朗普政府本个任期内已依据“232调查”对汽车、铜、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9月2日,美国商务部继续依据该条款启动新调查,内容包括进口机器人、工业机械和医疗器械。
而今年早些时候陆续出台的“对等关税”“芬太尼关税”依据是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国会在1977年通过的IEEPA授权总统可以单方面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管控和规范各项经济与商务事宜,以应对境外异常状况或特殊威胁。
由于这项法律没有严格要求总统必须证明实施关税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且从处理最新药品关税措施的优先级可以看出,特朗普最看重的还是IEEPA。他还在7月30日下令从8月29日起取消对价值800美元及以下进口包裹的免税待遇,具体征收标准与原产国的有效IEEPA关税税率挂钩。
本月初,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为白宫在最高法院可能遭遇“对等关税”依据诉讼败诉的前景时提到特朗普政府还可以启用《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第338条。该条款允许总统对被认定歧视美国商业的国家征收最高50%的关税,期限为5个月。
《斯姆特-霍利关税法》于1930年6月17日生效,当时将两万多种进口商品的关税提升到历史最高水平,随后许多国家采取了报复性措施,使美国的进口额和出口额都骤降50%以上。该条款同样司法解释,且需要国会授权,并很可能被WTO裁定为违规,贝森特也承认其效率与威力远低于IEEPA。
围绕白宫援引IEEPA合法性的诉讼,最高法将于11月5日开始听取辩论。目前最高法9名大法官中保守派占据优势,且今年以来已作出一系列有利于特朗普的裁决,并对扩大旧法案的解释范围以赋予总统更多权力持宽泛甚至模糊的态度。
关税收入是削减联邦预算赤字的关键手段。过去近4个月,美国海关在对等关税措施下已征收到的税款超过1590亿美元。如果届时最高法作出不利于白宫的决定,那么联邦政府将退回其中的大部分,在其国内产生一系列负面连锁反应,甚至是海外贸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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