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圆
财政部、商务部日前发布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试点城市培育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强化“购在中国”品牌打造,进一步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支持15个左右试点城市,包括符合条件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其他消费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境外旅客较多的城市。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实施期内,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1亿元。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
在具体支持方向上,《通知》首先提到,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围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聚焦知识产权(IP)、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主题,支持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创新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旅文体健多元融合消费场景,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以及地标性消费项目。支持培育一批富有时尚引领度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等。
另外,《通知》提出,优化涉外支付服务。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境外银行卡使用环境,提升商圈、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等涉外人员重点场所外卡POS机覆盖率,支持商户安装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支持涉外人员重点场所增设外币兑换点、外币兑换机等设施及多币种兑换服务。推进商户现金备付工作,做好零售、餐饮、文旅、交通等场景全覆盖。
苏商银行特约分析师付一夫对界面新闻表示,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引领带动下,入境消费市场将进一步扩容升级。随着更多政策利好落地,入境消费将从单一购物向商旅文体融合升级,消费结构有望从高端奢侈品向国货潮品、特色服务延伸。
除了上述两个方向,《通知》提到,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支持完善重点商圈、旅游景区、酒店、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多语种标识,增设行李寄存、境外旅客引导服务台等便利服务设施,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丰富入境旅游产品供给,支持餐饮、住宿、零售等重点商户提供多语种产品及服务清单。联合高校、培训机构增加小语种志愿者服务,组织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外语接待、支付指导、旅游咨询、购物指引等业务培训。
最近一段时间,包括上海、广州在内的多座城市对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作出具体部署。
例如,9月29日,《加强上海商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出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形成更有竞争力的商业品牌集群、更加有效的商业品牌促进机制和支撑体系,提升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能级。
行动计划提出,打造国际消费功能区,吸引科创企业为商业品牌的研发、认证、试用、销售,提供全链条的科技支持服务。支持国内外连锁商业企业和电商平台建设自有供应链网络,开发自有品牌特色产品,等等。
两部门发布的《通知》特别强调,加强资金监管。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试点城市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加强项目资金安排与中央基建投资和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衔接,避免交叉重复。
《通知》称,有关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等,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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